BHDR-2020-01011
北政辦發〔2020〕12號
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
關于印發《北湖區省級創新型區建設獎勵
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區直各單位、各企事業單位:
《北湖區省級創新型區建設獎勵暫行辦法》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7月30日
北湖區省級創新型區建設獎勵暫行辦法
為進一步引導我區企事業單位加大科技投入,激發創新發展新活力,營造創新發展新環境,促進我區省級創新型區建設,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特制訂本獎勵辦法。
第二條 支持研發平臺建設。嚴格落實《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》(北政發〔2018〕21號)、《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〈北湖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六項措施〉的通知》(北政辦函〔2019〕35號)精神,眾創空間、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平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。
第三條 支持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。對年度內完成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的企業,一次性獎勵0.6萬元。
第四條 鼓勵企業及個人開展發明創造。對年度內申報發明專利的,每件補助專利申報人0.2萬元。對年度內授權發明專利除兌現《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》(北政辦發〔2018〕21號)獎勵措施外,每件再獎勵該專利權人0.2萬元。
第五條 鼓勵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交易。工商注冊、納稅關系在我區的企事業單位,年度內經市科技局認定的技術交易合同累計金額100萬至300萬的,當年度一次性獎勵1萬元;年度技術合同累計金額301萬至500萬的,當年度一次性獎勵2萬元;年度技術合同累計金額501萬元至1000萬的,當年度一次性獎勵3萬元;年度技術合同累計金額1001萬元以上的,當年度一次性獎勵5萬元。獲獎企業對相關業務人員酌情進行獎勵。
第六條 支持創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。對年度內獲得國家級、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企業,除享受我區原有支持政策外,分別再一次性獎勵5萬元、3萬元。
第七條 鼓勵農業企業提升產品品牌。對年度內獲得“三品一標”(無公害農產品、綠色食品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)農產品的企業,一次性獎勵3萬元/件。
第八條 鼓勵企業開展“兩型產品”(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產品)認定。對年度內認定的“兩型產品”,一次性獎勵8萬元/件。
第九條 鼓勵企業開展創新創業活動。對年度內在省、市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企業給予獎勵,獲得省級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分別給予10萬元、8萬元、6萬元的獎勵;獲得市級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分別給予3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的獎勵。
第十條 獎勵創新型區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。每年度評選先進單位5個,發放獎牌;評選優秀個人12人,每人獎勵1000元。
第十一條 整合省級真抓實干獎勵資金和省級創新型區獎勵資金,本辦法所需獎勵資金從整合后的資金中列支。
第十二條 本辦法執行時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適用于北湖區和郴州經開區的企業,由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、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。
抄送:區委辦,區人大辦,區政協辦。
北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發